关于2009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4 08:49:00浏览次数:0

关于2009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规定,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结合我院情况,现决定两节放假安排如下:1018日放假, 109(星期五)开始上班;927(星期日)、1010(星期六)全院上班,分别上星期三、星期四的课。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教育,关闭不用的水电。学生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不得组织集体活动,不要前往甲型H1N1流感疫情较重的地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外出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假期中要保证通讯渠道畅通。

  各系要认真做好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925日以电子稿方式报党政办公室、学工部和保卫办各一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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