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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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规定,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结合我院情况,现决定两节放假安排如下:10月1日至8日放假, 10月9日(星期五)开始上班;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全院上班,分别上星期三、星期四的课。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教育,关闭不用的水电。学生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不得组织集体活动,不要前往甲型H1N1流感疫情较重的地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外出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假期中要保证通讯渠道畅通。 各系要认真做好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9月25日以电子稿方式报党政办公室、学工部和保卫办各一份。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