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基层团组织和共青团员中深入开展“双争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1-22 12:37:00浏览次数:0

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

 

校团字201019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校基层团组织和共青团员中深入开展“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校区、院(系)团委

根据党中央、教育部部署和东南大学党委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基层团组织和共青团员中深入开展“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主题实践(简称“双争先”)活动。

为切实做好双争先活动,校团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校基层团组织和共青团员中深入开展“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将方案予以下发,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

20101019

      

 

 

 


关于在全校基层团组织和共青团员中深入

开展“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共青团基层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中深入开展“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团苏委发[2010]31号)、《关于明确“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团苏组字[2010]2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大委[2010]107号)的精神,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现就东南大学共青团系统 “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    明确“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容

(一)      树立意识、加强领导

根据党中央、教育部和东南大学党委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最新要求和统一部署,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负责东南大学共青团系统“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各院(系)要坚持党建带团建,成立相应机构,做好院(系)团委“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工作。

各院(系)团委书记要牢牢把握党建带团建这一根本原则,将“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党建带团建的重要载体,一次为重要契机,推动党建带团建工作在基层的落实。要向院(系)党委积极争取将指导、支持院(系)团委建设纳入当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部署,将党建带团建情况列入创先争优活动内容;要把院(系)党委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评诺等有效做法,运用到“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中去;要广泛开展“双争先”讲评活动,主动与院(系)党委沟通,把对院(系)团委和团员“双争先”的讲评同时纳入到院(系)党委自评或群众评议中。

各院(系)团委书记要把开展“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与服务各级党政中心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每个人的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找准工作的切入点,依靠团支部来带动广大学生的积极参与;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      建立联系点制度

根据上级部署,东南大学各级团的“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都要建立联系点制度。其中,校团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确定1个院(系)团委作为联系点。各院(系)团委书记分别确定1个团支部作为联系点。

“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联系点的工作要求是:

1.  深入支部,靠前指导。了解掌握联系点开展“双争先”活动的进展情况,将团中央、团省委及校团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的相关精神、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联系点,指导和督导好联系点开展活动。

2.  加强协调,搞好督查。做好联系点开展“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的相关协调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严把质量关,重点督查实施方案是否可行,工作力量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有力,工作效果是否明显,团员青年是否满意。及时向联系点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帮助他们根据自身特点,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出工作特色,切实取得成效。

3.  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及时向校团委“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紧密结合联系点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指导和督查职责。原则上,联系人要参加联系点的活动动员会、参加一次联系点的主题活动、帮助联系点总结推广一条好经验好做法,至少要组织联系点召开一次经验交流(座谈)会。

各院(系)团委要于1022日前将本院(系)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情况上报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三)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院(系)团委要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活动的深入开展,注重发现、挖掘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

1.  挖掘优秀团支部典型,总结他们在支部建设和工作开展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做好甲级团支部、特级团支部以及国旗团支部的评优工作。

2.  树立先进团员青年典型,总结他们身上所体现出的优秀思想品质和价值追求;切实做好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的推选工作。

3.  评比优秀团日活动典型,总结他们在组织工作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好最佳团日活动的评比工作。

4.  要充分调动广大团员和青年的积极性,扩大“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充分发挥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的成效。

东南大学共青团创新争优工作,依托共青团网站开辟“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专栏,加强对各院(系)基层团组织之间成功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以达到促进交流与沟通,实现共同进步与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此外,在开展争先创优工作中,通过《共青团快讯》这一团属刊物对东南大学共青团工作作进一步的总结与报道,在报道典型、优秀的过程中,发挥对基层团组织开展共青团工作的导向作用,并且依托《东大青年》以及各院系基层团委学生刊物,实现对优秀青年人物典型、先进事迹代表的深度挖掘与宣扬,真正将榜样力量落于实处。

(四)      扎实做好团干部培训工作

培养一大批优秀的共青团干部,使他们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事关青年的健康成长,事关党的事业的承继、国家兴旺发达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是共青团组织的重要任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引导他们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团干部的培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出一只过硬的团干部队伍。

 我校各级团委要将“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与“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相结合,扎实做好团干部培训工作,重点培养本科生、研究生骨干以及专兼职团干部。培训内容可以理论学习为主,同时穿插安排小组讨论、参观学习、素质拓展、心得交流、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还可聘请学校相关的党政领导、团学干部、专家、学者为学员授课。以此提高大学生团学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拓宽团学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五)      督促检查、做好信息沟通

各院(系)团委要定期收集、整理、上报本地区本系统的创先争优活动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于每月7日、17日、27日分3次将本院(系)的活动信息汇总上报校团委 “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经常性地编发《深入开展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简报》,推广各院(系)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报送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      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是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成部分,推进过程要与“争创学习型团组织、争当学习型团干部”相结合,与“青春燎原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相结合,坚持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统筹起来,协调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活动落到经常性的工作当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院(系)团委要妥善处理好党委领导与系统指导的关系,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主动争取将本单位“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纳入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总体部署,并加强联系和协调。

二、    推动“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步骤

按照中央、教育部和我校党委部署,校团委开展“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如下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01019-1031日)。各院(系)团委在校团委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细化本院(系)操作方案,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准备,动员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及团员、团干部投身到“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中来。

(二)         全面推进阶段(2010111-20114月中旬)。以日常团组织建设和团员思想教育活动为载体、以“一团(院系)一品”项目为支撑,精心设计符合实际、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形式和工作载体,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推进创先争优工作的实施工作。

(三)         总结表彰阶段(20114月中旬-5月初)。在建团90周年之际,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展示,表彰奖励先进典型,系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为推进第二阶段“双争先”主题实践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主题词: 双争先 实施方案 通知

抄报: 校党委、团省委

抄送: 各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

东南大学共青团               2010年10月1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