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国高校团组织
微博体系的通知
各省级团委学校部:
为进一步探索运用新媒体开展青年学生思想引领的方式方法,加强和创新高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推动高校团组织实现网络化转型,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决定建立全国高校团组织微博体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意义
在社会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日益成为大学生的成长环境和生活方式,尤其是微博应用越来越成为集合多种功能的开放式、互动性、便捷化的个人或组织自我展示、提供服务的网络门户。利用微博平台构建高校共青团组织新的组织建设模式、新的组织动员方式和新的工作活动载体,对于提升高校团组织的吸引力、扩大高校团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完善高校共青团的运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目标
1.利用微博工具为各级高校团组织特别是基层团支部提供一个展示支部建设、组织支部活动、促进彼此交流的空间和平台,既增强每一个基层团支部对学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也通过全国高校团支部微博集群形成整体的规模效应和影响力。
2.利用微博强大的互动性功能和信息传播的便捷性特点,构建各级高校共青团组织与广大普通学生之间扁平化、多层级、快捷、多样、精准的交流沟通渠道和机制,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效开展正面思想引领,更好地履行团的思想引导职责。
3.利用微博平台建构全国、省级、校级、班级团支部统一的四级高校团组织网络化、矩阵式组织体系和信息化工作机制,促进日常工作信息交流和重点活动组织动员,进一步提高高校共青团的整体工作效率。
三、总体安排
1.合作平台。基于腾讯微博的网络社区模式优势和移动微博与手机的良好融合性,高校团组织微博体系将分别在腾讯微博平台和移动微博平台上建构,形成相互捆绑、信息共享、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微博体系。一期首先在腾讯微博上建设。
2.层级架构。高校团组织微博体系由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博、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校级团委官方微博和班级团支部微博四个层级构成。所有微博主页上以醒目方式登载统一的团徽标识和“精彩微博团,青春心连心”形象口号。四个层级的团组织微博及粉丝分别向下覆盖,形成本级的微博群。各级团组织微博的注册办法、命名规则、功能模块等详见《高校团组织微博使用指南》(附件1)。
3.主要功能。高校团组织微博除实现普通微博的信息及时发布功能外,主要特色功能包括:(1)信息交流,各级团组织之间可通过“私信”或邮件形式实现工作信息有选择、精准相互传递;(2)信息搜索,通过快速搜索栏,输入关键词就可以查找到相应团组织微博和团学工作信息;(3)活动组织,可以利用微博平台开展“微话题”、“微访谈”、“微调查”等线上活动;(4)工作展示,各级高校团组织可以为自己的品牌活动设置专栏,上级团组织微博可以设立所属团组织精彩内容展示;(5)特色服务,可以通过微博平台为学生提供学习、就业、娱乐等具体资讯服务。各级高校团组织微博具体建设可参考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博。
4.建设进度。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上旬,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高校团委完成在腾讯平台上的官方微博建设;明年1月中旬前完成在移动平台上的官方微博建设。团支部微博建设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12月底前完成试点高校团支部(试点高校名单见附件2,每个试点高校试点团支部不少于30个)在腾讯平台上的微博建设;2012年适时根据实际需要在全国高校推广。
5.日常维护。各级高校团组织官方微博功能模块框架由团中央学校部和腾讯公司协商确定,各级团组织根据需要选择组合。微博技术支持由腾讯公司负责,日常维护由相应团组织组建专门团队负责,使用的常见问题可发邮件至xycampus@qq.com或查看文档http://t.qq.com/help.php。
四、有关要求
1.各省级团委学校部要站在学校共青团工作发展的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高校团组织微博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前瞻性和紧迫性,按照团中央学校部的统一部署,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方案,抓紧落实好省级团委学校部的官方微博建设,协调督导好本地高校团委的官方微博建设。
2.团中央学校部腾讯官方微博已经开通,主要开设工作公告、品牌工作展示、微思想、微行动、名博推荐、精华资料分享等栏目。为促进各级学校团组织之间的互动交流,特别开设了各级团学工作精彩展示区、各级团组织微博活跃度排行榜,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协助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将本地重要工作信息以私信形式发送至团中央学校部微博或报送至团中央学校部QQ邮箱(2354000000@qq.com),每个省级团委学校部每天报送信息不得多于4条;二是官方微博将成为各级高校团组织工作通知、信息发布和接收的重要渠道,请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每天定时浏览查询团中央学校部微博主页和本组织官方微博的私信和邮箱,确保及时了解到有关工作信息。
3.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功能模块框架已提前订制完毕,请于11月27日前组建专门建设团队,指定工作人员向团中央学校部大学处电话问询具体的QQ号码、密码、IP账号、用户名等信息,获取基本信息后,登陆http://t.qq.com/进行注册开通。登陆后请自行修改密码、设置具有特色的头像、完善相关资料、关注团中央学校部微博,并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建设。
4.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及时通知本地区所有高校团委(包括普通高校、高职学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于11月30日前登录http://edu.qq.com/y/gqt.htm,按要求填写有关帐户信息,团中央学校部、腾讯公司将于12月3日前根据账户信息完成各高校团委微博订制工作,并将用户名、QQ号码、密码、IP帐号等信息直接发送至各高校团委登记的邮箱。各高校团委收到相关信息后,要及时注册开通微博,设置具有特色的头像、完善相关资料、关注团中央学校部及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微博,并确保于12月10日前完成校级团委官方微博建设。
5.团支部微博建设将在全国100所试点高校中先行试点(试点高校名单见附件2)。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及时通知本地试点高校,每所高校选取不少于30个团支部作为试点团支部。团中央学校部、腾讯公司将于12月上旬将QQ号段、密码和具体建设要求发送至各试点高校团委邮箱,请各试点学校团委将QQ号、密码分配给本校试点团支部,组织试点团支部于12月23日前按规则注册微博和设置功能,并对本校团支部微博进行认证,确保于12月底完成试点团支部微博建设。
6.为便于各高校团委微博注册工作,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统计本地区所有普通高校、高职学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基本信息,填写《高校团委微博建设负责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于11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团中央学校部大学处邮箱。
7.已经建设有官方微博的各级高校团组织可保留原微博,同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建设统一的新微博。各级高校团组织微博建设的具体要求、使用事项详见《高校团组织微博使用指南》。移动微博体系建设正在规划、定制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微博建设的进展、好的经验、做法及建议请及时报送团中央学校部。
联 系 人:任博远、吕丰泽
联系电话:010-85212280
电子信箱:2354000000@qq.com
附件:
1.高校团组织微博使用指南
2.团支部微博建设试点高校名单
3.高校团委微博建设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团中央学校部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