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栏及横幅悬挂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05 03:05:00浏览次数:0

关于宣传栏使用及横幅悬挂申请相关细则的通知

院系各学生部门﹑各支部:

为了规范学院宣传栏使用及校内横幅悬挂,进一步营造优良学风、建设文明校园,院团委对宣传栏使用与横幅悬挂制定以下使用细则:

 

一、宣传栏使用

㈠宣传栏使用细则:

1、院系各学生部门、各支部若需使用宣传栏,请在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 “海报张贴申请表”,填写完成先由分团委审批再交至院团委审批。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留院团委组织部助理团存档,一份留主办单位存档。

2、申请提前一周交院团委审批,审批时间为周一1530~1630、周三1000~1100、周五1330~1530(其余时间不予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3、申请批准后,请在团委办公室宣传栏的登记表上登记。若未登记而造成使用时间、地点产生冲突的,责任自行负责。

4、申请批准后,申请单位享有申请时间段内宣传栏指定地点的海报张贴权。

㈡海报张贴申请细则:

1、海报内容:

①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体现校园生活;

②对校园文明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③样式简洁、美观、大方、朴素;

④未经审批,不得张贴商业性质的广告、海报,如确有需要,需经院团委、保卫办批准;

2、海报尺寸要求:

①手绘海报80cmX90cm;

②电子海报60cmX90cm。

3、海报张贴区域:

①学院二食堂门口玻璃橱窗宣传栏(编号1-7);

②学院二食堂门口橱窗宣传栏(编号11-17);

③各学生宿舍宣传栏。

4、海报审查及张贴程序:

①海报申请提交时即可将海报交至院团委,经批准盖章确认后由院团委安排人员张贴;

②海报将按照已批准并登记的橱窗编号张贴(编号1-7号橱窗用于张贴7张或14张的系列型海报,需提前一周联系院团委宣传部橱窗策划部朱进祥15951662727;11-17号橱窗用于张贴一次性7张以下的海报);

③私自张贴海报、小广告,由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予以清理;

5、以上如有疑问:学院二食堂门口玻璃橱窗宣传栏(编号1-7)请联系院团委宣传部橱窗策划部朱进祥15951662727;学院二食堂门口橱窗宣传栏(编号11-17)与各学生宿舍宣传栏请联系院团委组织部助理团曹珩15189837502

 

二、横幅悬挂

1、横幅悬挂申请细则

①院系各学生部门、各支部若需悬挂横幅,请在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 “横幅悬挂申请表”, 填写完成先由分团委审批交至院团委审批后再送至保卫办审批。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至保卫办,一份留院团委组织部助理团存档,一份留主办单位存档;

② 申请提前一周交院团委审批,审批时间为周一1530~1630、周三1000~1100、周五1330~1530(其余时间不予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③申请批准后,请在团委办公室宣传栏的登记表上登记。若因未登记而造成使用时间、地点产生冲突的,责任自行负责。

2、横幅内容:

有以下内容的横幅可以申请悬挂:

①为国家、省、市的重大活动营造氛围的;

②用于营造学校重大活动氛围的;

③用于庆祝重要节日的;

④与师生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事项;

⑤其它经批准的内容。

有以下内容的横幅严禁悬挂:

①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违背的;

②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

③不利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

3、横幅悬挂区域:

校园内可悬挂横幅的地点有以下十一处:(申请表及登记表上填写编号)

 

4、横幅悬挂期限:3天至15天。

5、横幅的悬挂与拆除

① 横幅悬挂申请经院团委确认盖章,方可安排悬挂;

②悬挂横幅的单位在悬挂期限内必须注意维护所悬挂横幅的整洁美观,及时清理损坏变形的横幅;

③悬挂横幅的单位必须在横幅到期当日联系物业拆除取回横幅。

 

三、注意事项

1、请在申请得到批准后再由院团委工作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张贴海报。若有未交申请或海报张贴申请没有通过审批而私自张贴的,一经发现,立即移除所贴海报。

2、校园主干道及其它地区(含锅炉房打水区)不得出现其它任何纸质张贴物,如需张贴大型宣传标语必须以横幅形式悬挂。

3、未经审批,不得悬挂商业广告性质的横幅。如因其与校内单位合作举办活动需要悬挂横幅的,须由与其合作的校内单位向院团委申请。

4、横幅需由物业悬挂,由申请人自行与物业联系。

5、违反本规定张贴海报或悬挂横幅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张贴悬挂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注:如有特殊情况,院团委持有最终解释权。)

 

 

                                                          共青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