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传栏使用及横幅悬挂申请相关细则的通知
院系各学生部门﹑各支部:
为了规范学院宣传栏使用及校内横幅悬挂,进一步营造优良学风、建设文明校园,院团委对宣传栏使用与横幅悬挂制定以下使用细则:
一、宣传栏使用
㈠宣传栏使用细则:
1、院系各学生部门、各支部若需使用宣传栏,请在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 “海报张贴申请表”,填写完成先由分团委审批再交至院团委审批。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留院团委组织部助理团存档,一份留主办单位存档。
2、申请提前一周交院团委审批,审批时间为周一15:30~16:30、周三10:00~11:00、周五13:30~15:30(其余时间不予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3、申请批准后,请在团委办公室宣传栏的登记表上登记。若未登记而造成使用时间、地点产生冲突的,责任自行负责。
4、申请批准后,申请单位享有申请时间段内宣传栏指定地点的海报张贴权。
㈡海报张贴申请细则:
1、海报内容:
①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体现校园生活;
②对校园文明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③样式简洁、美观、大方、朴素;
④未经审批,不得张贴商业性质的广告、海报,如确有需要,需经院团委、保卫办批准;
2、海报尺寸要求:
①手绘海报80cmX90cm;
②电子海报60cmX90cm。
3、海报张贴区域:
①学院二食堂门口玻璃橱窗宣传栏(编号1-7);
②学院二食堂门口橱窗宣传栏(编号11-17);
③各学生宿舍宣传栏。
4、海报审查及张贴程序:
①海报申请提交时即可将海报交至院团委,经批准盖章确认后由院团委安排人员张贴;
②海报将按照已批准并登记的橱窗编号张贴(编号1-7号橱窗用于张贴7张或14张的系列型海报,需提前一周联系院团委宣传部橱窗策划部朱进祥15951662727;11-17号橱窗用于张贴一次性7张以下的海报);
③私自张贴海报、小广告,由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予以清理;
5、以上如有疑问:学院二食堂门口玻璃橱窗宣传栏(编号1-7)请联系院团委宣传部橱窗策划部朱进祥15951662727;学院二食堂门口橱窗宣传栏(编号11-17)与各学生宿舍宣传栏请联系院团委组织部助理团曹珩15189837502。
二、横幅悬挂
1、横幅悬挂申请细则
①院系各学生部门、各支部若需悬挂横幅,请在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 “横幅悬挂申请表”, 填写完成先由分团委审批交至院团委审批后再送至保卫办审批。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至保卫办,一份留院团委组织部助理团存档,一份留主办单位存档;
② 申请提前一周交院团委审批,审批时间为周一15:30~16:30、周三10:00~11:00、周五13:30~15:30(其余时间不予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③申请批准后,请在团委办公室宣传栏的登记表上登记。若因未登记而造成使用时间、地点产生冲突的,责任自行负责。
2、横幅内容:
有以下内容的横幅可以申请悬挂:
①为国家、省、市的重大活动营造氛围的;
②用于营造学校重大活动氛围的;
③用于庆祝重要节日的;
④与师生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事项;
⑤其它经批准的内容。
有以下内容的横幅严禁悬挂:
①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违背的;
②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
③不利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
3、横幅悬挂区域:
校园内可悬挂横幅的地点有以下十一处:(申请表及登记表上填写编号)
4、横幅悬挂期限:3天至15天。
5、横幅的悬挂与拆除
① 横幅悬挂申请经院团委确认盖章,方可安排悬挂;
②悬挂横幅的单位在悬挂期限内必须注意维护所悬挂横幅的整洁美观,及时清理损坏变形的横幅;
③悬挂横幅的单位必须在横幅到期当日联系物业拆除取回横幅。
三、注意事项
1、请在申请得到批准后再由院团委工作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张贴海报。若有未交申请或海报张贴申请没有通过审批而私自张贴的,一经发现,立即移除所贴海报。
2、校园主干道及其它地区(含锅炉房打水区)不得出现其它任何纸质张贴物,如需张贴大型宣传标语必须以横幅形式悬挂。
3、未经审批,不得悬挂商业广告性质的横幅。如因其与校内单位合作举办活动需要悬挂横幅的,须由与其合作的校内单位向院团委申请。
4、横幅需由物业悬挂,由申请人自行与物业联系。
5、违反本规定张贴海报或悬挂横幅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张贴悬挂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注:如有特殊情况,院团委持有最终解释权。)
共青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