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启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05 10:05:00浏览次数:0

2011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启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中国校媒网

    官方微博:微博校园(t.cyol.com)腾讯微博

    二、 活动时间

    201112月~20125

    三、 报名条件

    1. 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4. 201235日前,本人必须在微博校园t.cyol.com开设实名微博(已有腾讯微博或QQ账号者,可使用腾讯微博账号登录,或通过QQ账号授权登录,然后通过设置按钮,将姓名一项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并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具体标准详见活动官方网站专题(star.xiaomei.cc);

    5. 2012315日前,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6.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四、 活动流程

    1. 活动报名及新媒体展示讨论

    报名时间:201112月初~201235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3516时。

    2. 报名审核及公示

    审核时间:2012210日~36

    组委会秘书处将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关注报名者新媒体展示及公众在新媒体的转发支持情况,并分批次通过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公示通过报名审核的名单。

    3. 校内审核宣传阶段

    审核推荐时间:2012215日~310

    各高校团委举办校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需根据团中央、省级团委的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审核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考察自强事迹情况,从通过组委会报名审核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本校的自强之星名单以及向省级团委推荐的名单。

    4. 校内公示阶段

    校内公示时间:2012310日~15

    校团委确定推荐名单后,应通过微博校园t.cyol.com(或腾讯微博)的校团委官方账号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论。

    5. 校级推荐阶段

    校级推荐时间:2012316日~25

    校团委官方微博公示完成后,各高校应根据当地省级团委的安排,在2012325日前,将本校推荐的12自强之星的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校内宣传材料上报到省级团委学校部。报名表在通过组委会报名审核后会在本人的报名主页自动生成,可下载打印。

    6. 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

    正式提名时间:2012326日~45

    201245日前,省级团委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根据团中央规定的名额,正式向组委会提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省级团委的提名材料应包括:汇总表、被提名者的报名表和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有关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

    7. 公布寻访结果——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2410日~55

    组委会将通过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以及《中国青年报》公布本年度寻访活动的最终结果。

    五、表彰办法

    1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1万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10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80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组委会将根据组织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1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高校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六、新媒体应用

    为了顺应新媒体的发展,及时准确地发布活动信息,在本年度的活动过程中,将全面引入微博新媒体平台。

    1. 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

    组委会秘书处在微博校园(t.cyol.com)平台开设官方微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实现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注:微博校园与腾讯微博内容互通共享;可使用腾讯微博账号或QQ账号登录微博校园。)

    2. 校团委官方微博

    校团委官方微博发布推荐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时,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以及所在地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

    3. 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

    活动启动后,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应通过微博校园t.cyol.com(或腾讯微博)的官方微博收听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并及时发布本地区相关活动信息,关注各高校团委官方微博,通过微博平台实现与公众的交流互动。